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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局必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短剧管理文件大盘点

2024-12-16 16:45:01 1856阅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293 号)

发布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发布背景:随着网络影视行业的发展,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视听形式逐渐兴起,但当时对于微短剧的内容审核等方面缺乏明确规范,需要对其审核标准和流程等进行明确,以引导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

对各方影响:

投资方:明确了投资超过 100 万元的微短剧属于重点网络微短剧,需走相应的重点审核流程,这使得投资方在投入资金时需更加谨慎,要提前考虑到备案审核等因素对项目进度和成本的影响,同时也促使其更加注重内容质量,以确保能够通过审核。

制作方:制作方作为内容创作的核心主体,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对重点网络微短剧在开始制作前通过 “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 进行规划备案,且只有通过规划备案才可以进行上线备案,这规范了制作流程,要求制作方在创作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内容导向和质量,避免出现违规内容导致无法通过审核。

运营方:此通知让运营方在选择微短剧项目时更加注重其是否符合审核要求,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微短剧不得进行运营推广,降低了运营违规内容的风险,同时也促使运营方与制作方、投资方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微短剧内容质量的提升,以更好地实现商业运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128 号)

发布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

发布背景:随着网络剧片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需要进一步规范国产网络剧片的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明确不同类型网络剧片的监管标准和要求,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促进网络视听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各方影响:

投资方:投资较大的微短剧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需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这使得投资方在项目策划和资金投入时,要充分考虑到发行许可的要求,可能会增加一定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但同时也保障了其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有利于项目的长期发展。

制作方:制作方需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重点网络剧片标准的微短剧,在制作完成后申请《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这促使制作方在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内容质量和制作水平,以顺利获得发行许可,同时也推动了制作方的规范化发展。

运营方:运营方在选择和推广微短剧时,更加注重其是否具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微短剧不得进行发行和运营,这规范了运营方的市场行为,降低了运营无资质微短剧的风险,同时也促使运营方与制作方、投资方共同推动微短剧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 号)

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发布背景:移动互联网的深度应用和视频拍摄制作技术的普及,使微短剧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如 “小程序” 类网络微短剧脱离监管,存在色情低俗、血腥暴力等内容,以及内容同质化、制作粗糙等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和引导,推动微短剧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

对各方影响:

投资方:促使投资方更加关注微短剧的内容质量和价值导向,投资决策将更加谨慎,倾向于选择具有正能量、符合主流价值观且有品质保障的项目,以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也会推动投资方加大对优质内容创作的资金支持,助力精品微短剧的诞生。

制作方:制作方被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作,要加强前置管理,在创作规划上更加注重挖掘正能量题材,严格把控内容质量,从导向关、片名关、内容关等多方面进行审核,这对制作方的创作能力和责任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激励其提升制作水平,打造精品力作。

运营方:运营方需要承担起更严格的内容审核责任,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微短剧不得提供相关服务,要完善算法和推送机制,加大优质微短剧的推送力度,营造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这意味着运营方需加强自身的审核团队建设和技术手段应用,同时在运营策略上更加注重优质内容的推广和传播。

《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22〕67 号)

发布时间:2022 年 12 月 6 日

发布背景: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文艺形式,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市场潜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创作水平参差不齐、内容质量不高、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为了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提高短剧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台此意见。

对各方影响:

投资方:为投资方指明了投资方向,鼓励其加大对优秀短剧项目的投资力度,支持创作具有思想深度、艺术价值和市场潜力的短剧作品,同时也提醒投资方要注重项目的质量和社会效益,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制作方:明确了制作方的创作导向和重点,要求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挖掘优秀题材,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展现人民奋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短剧作品,推动制作方不断提升创作水平和艺术品质,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短剧制作的专业化程度。

运营方:运营方需要积极配合推动短剧的传播和推广,为优秀短剧作品提供更多的展示平台和传播渠道,同时要加强与制作方、投资方的合作,共同探索创新短剧的商业模式和盈利途径,促进短剧产业的良性发展。

《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 年 4月,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背景:微短剧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在满足用户碎片化观看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如内容低俗、导向不良、盗版肆虐等诸多问题,需要加强监管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此前微短剧的监管相对滞后,随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监管方式已无法满足对大量微短剧的审核管理需求,为了提高审核效率,实现精准化监管,有必要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备案制度。

对各方的影响:

投资方:

投资决策更加谨慎:由于审核周期拉长,投资方在选择项目时会更加审慎,会更倾向于投资内容质量高、符合主流价值观、通过备案可能性大的微短剧项目,以降低投资风险。

资金流转压力增大:申报备案使微短剧的制作周期延长,资金回笼速度变慢,投资方需要考虑资金的流转问题,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来维持项目的运作,直到其通过审核并上线,这对投资方的资金实力和资金规划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动行业整合与洗牌:新规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一些小型、不规范的投资方可能会因无法适应新的监管要求而退出市场,而资金实力雄厚、专业程度高的投资方则有机会整合资源,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推动微短剧行业的整合与洗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制作方:

内容创作要求提高:制作方必须更加注重内容质量,减少低俗、“狗血”、擦边等不良内容的创作,以满足审核要求,这将促使制作方加强对剧本的筛选和打磨,提升创作水平,生产出更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作品,推动微短剧向精品化方向发展。

制作成本增加:一方面,为了通过审核,制作方可能需要在剧本创作、演员表演、拍摄制作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以提高作品质量;另一方面,审核周期的延长可能导致制作方的资金占用成本增加,如演员片酬、场地租赁等费用的增加,从而使制作成本进一步上升。

项目周期延长:从筹备、拍摄到完成审核上线的整个项目周期变长,制作方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时间和资源,制定更为详细的制作计划,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同时也要做好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准备,如审核意见的修改等,这对制作方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运营方:

审核责任加重:运营方作为微短剧的播出、引流或推送平台,需要承担起更重的审核责任,要对平台上的微短剧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备案要求,否则将面临处罚,这要求运营方建立健全审核机制,加强审核团队建设,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

平台内容优化:新规的实施将促使运营方更加注重平台内容的质量和导向,积极推动优质微短剧的传播和推广,减少低俗、不良内容的曝光,从而提升平台的整体形象和用户体验,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广告主,增强平台的竞争力。

行业规范发展助力:通过落实备案制度,运营方能够更好地配合监管部门对微短剧行业进行管理,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形成良好的行业生态,为自身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有助于运营方与制作方、投资方等各方建立更加健康、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微短剧产业的繁荣发展 。

《关于治理盗版微短剧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发布背景:微短剧市场存在盗版侵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版权方和内容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保护微短剧的版权,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此公告。

对各方影响:

投资方:保障了投资方的利益,使其所投资的正版微短剧能够得到有效的版权保护,提高了投资的安全性和回报率,同时也促使投资方更加重视版权问题,在投资过程中加强对版权的审查和管理。

制作方:制作方作为版权所有者,其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能够更加安心地进行创作和制作,激发了其创作积极性,同时也促使制作方加强自身的版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作品被盗版侵权。

运营方:运营方需要加强对平台内容的管理,严格审核微短剧的版权情况,对于盗版微短剧要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置,履行好平台的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平台生态环境,保障正版微短剧的正常运营和传播。